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l、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草拟产业园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
3、协助和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产业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籍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以及农用地专用的报批工作。
4、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产业园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前期工作。
5、配合玉州区做好产业园征地拆迁工作。
6、配合玉州区调查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拟订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安置区规划建设、分配落实安置用地(房),协助被安置者申办安置用地(房)的相关报批手续及登记发证手续。
7、拨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8、配合市打违办、玉州区打违办打击园区内“两违”行为。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事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 73.68 万元,同比增加 1.21万元,增长1.67%。2024年总支出 73.68 万元,同比增加1.21 万元,增长 1.67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 73.68 万元,同比增加 1.21万元,增长 1.67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8 万元,同比增加1.21 万元,增长 1.67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
单位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 73.68 万元,同比增加 1.21 万元,增长 1.67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73.68 万元,同比增加 1.21万元,增长1.67 %。 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73.68 万元,同比增加 1.21万元,增长1.67%。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3.68万元,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1.6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8 万元,同比增加 1.21万元,增长1.6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5 万元,同比减少1.87 万元,降低14.59 %。
卫生健康支出 5.47 万元,同比减少0.94 万元,降低14.66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51.79 万元,同比增加 4.97 万元,增长10.62 %。
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同比减少0.94 万元,降低14.6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3.68 万元,同比增加1.21 万元,增长 1.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5.87 万元,同比增加1.77 万元,增长 2.7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7.81 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降低 6.6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单位是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没有达到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位预算项目的要求,所以无需编制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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