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基本职能
l、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产业园区的管理规定。对产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
2、负责产业园区党务工作。抓好产业园区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3、组织编制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负责制定实施产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组织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活动及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审核产业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负责产业园区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做好产业园区内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提出产业园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制定产业园区内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产业园区投融资建设平台。
6、负责产业园区的土地开发,负责产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负责拨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7、配合办理产业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同、章程的审批,依法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
8、协调和管理产业园区机关的劳动、人事、安全生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9、负责产业园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产业园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事务中心基本职能
l、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草拟产业园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
3、协助和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产业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籍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以及农用地专用的报批工作。
4、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产业园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前期工作。
5、配合玉州区做好产业园征地拆迁工作。
6、配合玉州区调查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拟订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安置区规划建设、分配落实安置用地(房),协助被安置者申办安置用地(房)的相关报批手续及登记发证手续。
7、拨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8、配合市打违办、玉州区打违办打击园区内“两违”行为。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服务中心基本职能
l、贯彻执行产业园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拟订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2、配合做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
3、配合做好园区财税会计的服务工作。
4、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企业办理报建、报批等有关手续。
5、协助园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产业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人社部门服务好园区用工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行政单位,机关本级内设工委和管委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招商引资部、规划建设环保部共4个职能科室。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服务中心和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事务中心。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工委和管委人员编制总数为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名(含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具体情况如下: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工委和管委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事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504.75万元,同比增加55.22万元,增长12.28%。2024年总支出504.75万元,同比增加55.22万元,增长12.2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504.75万元,同比增加55.22万元,增长12.2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4.75万元,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5.6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同比增加3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504.75万元,同比增加55.22万元,增长12.28%。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74.75万元,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5.61%。
项目支出预算30.00万元,同比增加3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504.75 万元,同比增加55.22万元,增长12.28%。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04.75万元,同比增加55.22万元,增长12.2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75万元,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5.6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9.30万元,同比减少5.18万元,下降6.95%。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3.87万元,同比减少2.51 万元,下降6.9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36.93万元,同比增加35.5万元,增长11.78%。
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4.65万元,同比减少2.59万元,下降6.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75万元,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5.6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6.46万元,同比增加27.71万元,增长7.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29万元,同比减少1.74万元,下降2.4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8 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 2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 2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 4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 4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30 万元,同比增加 30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支出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本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8.29 )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 2.49 )万元,下降( 3.5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30.32 万元,同比增加 25.97 万元,增长 597.10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3.6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0.72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6.00 万元。货物类采购为采购复印纸3.6万元,服务类采购为采购其他印刷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保险服务共20.72万元,工程类采购为展馆装修工程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园区招商引资经费,预算资金3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文莱、韩国、广州、深圳、香港、北京、上海、江西、西安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具体项目洽谈,争取企业落户玉林并再引进两三家上市药企。增强招商实效,强化项目带动,加速产业集聚。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 签订框架协议,数量指标 2. 签订正式合同,数量指标3. 外出招商次数;设3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 签订框架协议,质量指标2. 签订正式合同,质量指标3. 外出招商次数;设3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 招商工作完成及时率,时效指标2. 完成时间,时效指标3. 资金支付率;设2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 项目支出数,成本指标2. 资金使用率;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1.新签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 固定资产投资额;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 吸引企业投资率;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 客商满意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