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基本职能
l、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产业园区的管理规定。对产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
2、负责产业园区党务工作。抓好产业园区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3、组织编制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负责制定实施产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组织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活动及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审核产业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负责产业园区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做好产业园区内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提出产业园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制定产业园区内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产业园区投融资建设平台。
6、负责产业园区的土地开发,负责产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负责拨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7、配合办理产业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同、章程的审批,依法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
8、协调和管理产业园区机关的劳动、人事、安全生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9、负责产业园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产业园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办公室基本职能
l、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草拟产业园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
3、协助和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产业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籍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以及农用地专用的报批工作。
4、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产业园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前期工作。
5、配合玉州区做好产业园征地拆迁工作。
6、配合玉州区调查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拟订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安置区规划建设、分配落实安置用地(房),协助被安置者申办安置用地(房)的相关报批手续及登记发证手续。
7、拨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8、配合市打违办、玉州区打违办打击园区内“两违”行为。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服务中心基本职能
l、贯彻执行产业园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拟订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2、配合做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
3、配合做好园区财税会计的服务工作。
4、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企业办理报建、报批等有关手续。
5、协助园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产业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人社部门服务好园区用工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行政单位,机关本级内设工委和管委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招商引资部、规划建设环保部共4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工委和管委人员编制总数为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含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具体情况如下: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工委和管委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办公室,事业编制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348.77 万元,同比增加 14.05 万元,增长 4.2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77万元,同比增加 14.05 万元,增长 4.2 %。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 0 %;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其他结转 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348.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8.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8 %,同比增加 4.05 万元,增长1.42 %;项目支出6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7.2 %,同比增加10 万元,增加2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348.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90.78万元,增长35.1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288.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8 %,同比增加4.05 万元,增长 1.4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44.4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4.64 %,同比增加 22.9万元,增长10.34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44.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5.29 %,同比增加 8.79 万元,增长24.8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2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07 %,同比减少 27.62 万元,减少 99.25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6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2 %,同比增加10 万元,增加2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34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8.77 万元, 项目支出 60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 288.7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园区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住房公积金 23.0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8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4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 8 万元减少 0 万元,同比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2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2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4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总数2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万元,主要用于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153.14 万元,同比减少1850.22 万元,下降 92.36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15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97.95 %;分散采购预算 3.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2.05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153.14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153.14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 288.7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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