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锦群)10月21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玉林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条例》于2022年4月25日经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城乡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城市形象品位得到较大提升,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绿化重要指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2016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市绿化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成绩显著。目前,我市奋力建设产业强、枢纽强、生态强、法治强、乡村振兴示范区、政治生态示范区、城市美的“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并围绕城市美目标,着力抓好公园城市建设。《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为推动我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撑,对我市打造宜业宜商宜游公园城市和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主要规定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调整的要求和程序,细化了城市绿化建设指标等内容。第三章保护和管理,主要规定了绿化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绿地用途管制、禁止损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条例》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确定了参照适用区域和实施日期。
《条例》结构较为合理,内容比较全面,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市城市绿化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在注重宣传引领、加强协调联动、加强绿地建设等三方面聚焦发力,努力把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原标题:
《玉林市城市绿化条例》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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